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其工资被折换成只能在特定商场使用的购物卡,且每月仅限使用一天。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据悉,这些购物卡需在新田360广场郑州国贸店使用,每月仅1号开放消费,且每次消费金额受限。有消费者表示,自己持有的购物卡金额高达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但使用时却处处受限,极为不便。
此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评论。有网友表示,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克扣工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律师指出,购物卡属于法律上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相关信息,并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相关条款。若未遵循规定,限额度、限门店、限时间等行为涉嫌违法。企业以购物卡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也是违法行为。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并督促商场增加可使用门店。律师建议消费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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