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的设立隋唐。六部与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六部,是中国隋唐至清末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总称,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名之一,它最初是指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
六部尚书的由来是: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六部是指: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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