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四种艺术手段:唱、念、做、打。戏曲的五种技术方法:手、眼、身、法、步,这“四功五法”是戏曲演员的基本修养。
“四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二者互为补充,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术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舞”。
”五法“:“手”,指手势,通过双手、两臂协调的动作,构成舞蹈化的姿态,用以表现不同人物的精神气度。
“眼”,指眼神。通过眼神的变化,反应角色的喜、怒、哀、乐,解释舞的精神世界。
“身”,指身段。是演员在舞台上表演的各种舞蹈的形体动作。包括举手投足、上马下马、捋须甩袖、亮相、望门等。
“发”,“法”为“发”之误字,指戏曲表演中的“甩发”技术,是前面四种技术有机结合的表演方法。演员通过舞动头发或发绺来表现人物的激动心情。
“步”,指步法。笑声步法潇洒;花旦步法轻盈;花脸步法豪迈。步法也有多种多样,有似微风吹动浮云逐渐移动的云步;有表现匆匆行进的蹉步;有表现心情激动跌倒后仍欲前进的跪步;有表现醉汉步履踉跄的醉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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