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机动车必须符合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车辆所有人住所迁入上海的证明和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和档案;最终要提供的是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和凭证。
办理程序:(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据了解,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在办理机动车购置税档案转入时,税务部门需要收取上海市机动车上牌额度,上牌额度上的所有人名称要与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一致。(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六)到1号楼自助选号,选号完毕后,到44-46窗口付牌证费。(七)凭付费凭证及《领取号牌通知书》到1号楼18-1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5-27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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