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之后再经欧洲人将其现代化,人们以为是阿拉伯人发明的,所以人们称其为“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
阿拉伯数字的由来阿拉伯数字采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从左往右书写。借助一些简单的数学符号(如小数点、负号、百分号等),这个系统可以明确的表示所有的有理数。
由于采用计数的十进位法,加上阿拉伯数字本身笔画简单,写起来方便,看起来清楚,特别是用来笔算时,演算很便利。于是阿拉伯数字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通用的数字。
阿拉伯数字在中国最早使用是在清光绪元年,原始版本《笔算数学》对引进的阿拉伯数字作了介绍以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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