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到了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
清兵入关以后,女子裹脚这种风俗文化,也开始被清廷下令停止,但并未达到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服”之说。自此以后,“缠足”愈演愈烈。
这一时期,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八旗女子也开始缠足,她们的缠足方法不同于“三寸金莲”,而是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
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晚清的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记载,人们往往“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
“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也正因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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