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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

2021-11-14 23:01:25

  现在很多单位都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来说,也很乐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要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行。

  公积金的提取是要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申请,要注意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办理。

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

  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三、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不同的房屋提取公积金时候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建议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理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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