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双学位,指双硕士学位。
2、其中第二硕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硕士学位。在我国通常将辅修专业学位称为双学位,亦有高等院校为辅修学生颁发了“双学士学位证书”,但这其实并不规范。在教育部网站的政策咨询中,教育部分别于2007年、2008年公开答复公众留言称:“国家目前没有实行所谓的‘双学位’制度”、“我们国家尚没有适用于“双学位”的相应政策,而硕士则没有第二辅修学位。因此,如果想修硕士研究生双学位,只能先主修第一门专业毕业后拿到学位证,然后再主修另一学科,拿到学位证。这样,就是硕士研究生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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