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自己的亲属,一般应按约定俗成的称谓称呼,但有时为了表示亲切,不必拘泥于称谓的标准。如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可称为“爸爸”、“妈妈”。
亲家之间为表示亲密、不见外,也可按小辈的称呼来称呼对方。但对外人称呼自己的亲属,要用谦称。称自己长辈和年龄大于自己的亲属,可加“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
称百分低或年龄小于自己亲属,可加“舍”字,如“舍弟”、“舍妹”、“舍侄”等。至于称自己的子女,可称“小儿”、“小女”。
2、称呼他人的亲属,要用敬称。一般可在称呼前加“令”字,如“令尊”、“令堂”、“令郎”、“令爱”等。对其长辈,也可加“尊”字,“尊叔”、“尊祖父”等。
3、朋友、熟人间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一般可通称为“你”、“您”,或视年龄大小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如“老王”、“小李”。
4、对有身份者或长者,可用“先生”相称,也可在“先生”前冠以姓氏。对德高望重的长者,可在其姓氏后加“老”或“公”,如“郭老”、“夏公”,以示尊敬。
5、在工作岗位上,为了表示庄重、尊敬,可按职业相称,如“老师”、“师傅”第二十产。也可以职务、职称、学衔相称,如“周处长”、“陈经理”、“王教授”、“李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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