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东西:
1. 证件材料:
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
双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离异、丧偶等),由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在婚姻登记处拍照)。
2.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再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等),如持有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如无法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3. 其他:
双方需签署的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当地婚姻登记处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或服务费,具体金额因地而异。
以上信息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要求,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前往婚姻登记处之前,先通过电话、官方网站或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要求,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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