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我国法律只承认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同居不存在法定婚姻效力,也不会被认定为“结过一次婚”,它本质只是亲密情侣共同居住的相处模式。
1、这个说法能流传开来,主要是因为长期同居的生活状态和婚姻高度相似——情侣同居后同样会一起分担开销、过柴米油盐的日子,甚至会共同养育宠物、融入彼此的社交圈,所以不少人会从生活感受层面把同居和婚姻画等号。但这种只是感性的主观概括,婚姻的核心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财产共有、抚养权等法定权利责任,都是同居关系不具备的,因此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不同认知下,同居对后续婚恋的影响完全不同
2、如果本身认同这个错误说法,就容易给自己套上心理枷锁,带着自卑或愧疚的心态进入新的关系,不仅会放低自身的择偶底线,还可能因为过度敏感引发不必要的相处矛盾;如果碰到本身对婚前同居接受度极低的择偶对象,这种说法也会成为对方放大偏见的依据,给交往带来阻碍。
3、只要对亲密关系有清晰的边界认知,结束同居关系本质和结束一段长时间恋爱没有区别,并不会给后续婚恋带来本质影响。一段长期关系能否走下去,核心取决于两人的三观契合度和经营能力,既不会因为有过同居经历被否定,也不需要用“等于结过婚”的说法来否定自己的过去。
(HuiD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