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不领证最终吃亏的大多是投入更多财产、付出更多情感的弱势一方,从多数实际案例来看,吃亏的以女性居多。
1、为什么弱势一方更容易成为吃亏的主体
我国法律只保护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不领证共同生活只算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很多二婚组合里,女方往往会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孩子,还会拿出个人资产贴补共同生活,一旦双方分手或者一方意外离世,女方没办法依照婚姻关系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也没有法定继承权,很容易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2、人身权益无保障的风险
不领证的情况下,双方没有合法夫妻身份,一方突发重病或意外需要手术时,另一方没有法定的签字决定权,必须等对方直系亲属到场处理,很容易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同时关系解除没有任何法定约束,一方随时可以离开,不需要承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弱势一方很难拿到基本的生活补偿。
3、财产权益易受损的风险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只要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除非能拿出非常明确的出资证据,否则很难分割;一方对外欠下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执行双方同居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未欠债的一方也会无辜受损;哪怕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办理户口、入学等手续时,也会比婚生子女多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ChiK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