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外国人交往中,我们常感到外国人的名字很难记,长长一串的字母中,有的包含着自己、父亲、母亲,甚至是祖父的名字。有时还把交谈者名字的次序搞错,出现父亲变成儿子、儿子成了母亲那样的难堪局面。为了“保险”,只好称呼对方“先生”、“小姐”或以衔头称呼,如博士先生、董事先生等。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人名的构成有很大差别。
概括为以下类型:
中国、日本、朝鲜、新加坡等一些亚洲国家和匈牙利的人名,属于姓在先、名在后类型。日本人一般由四个字组成,前两字为姓,后二字为名,如伊藤太郎。匈牙利人名由两节组成,前一节是姓,后一节为名,如“西多·维尔斯”,“西多”是姓。匈牙利妇女结婚后使用丈夫的名字,在其名字后加上ne(妮)字,表示夫人的意思。
欧洲和美洲等大多数国家的人是名在先、姓在后的。如“维斯特·布朗”,“布朗”是姓,“维斯特”是名。妇女结婚后在自己的名字后加上丈夫的姓。在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如“布朗”先生、“撒彻尔”夫人。书写时,有时可把名字缩写,取其第一个字母,但姓不能缩写。苏联人名一般由三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姓,如“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
阿拉伯人的名字一般由三节组成,即本人名、父名和祖父名。如“***·阿里巴·艾哈迈德”,表示自己名字是“***”,父亲名叫“阿里巴”,祖父名叫“艾哈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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