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一物体对另—物体而言的相对位置的连续变动,即此物体相对于固定在第二物体上的参考系的运动。牛顿运动定律只适用于惯性参考系。研究相对于非惯性参考系的运动,通常采用两种方法:通过坐标变换,把相对于惯性坐标系的已知运动规律变换成相对于非惯性坐标系的运动规律;直接写出相对于所考察的非惯性坐标系的运动微分方程,然后求积分。这时如果希望利用牛顿第二定律的形式,就必须对作用于质点的力附加惯性力。
2、一物体相对另一物体的位置随时间而改变,则此物体对另一物体发生了运动,此物体处于相对运动的状态。如果相互之间的位置并不随时间而改变,则此物体即在相对静止状态之中。因此,静止与运动两者都是相对的概念,与物体相对于选定的参照物有关。一栋楼房或一棵树对地球来说,它们是静止的;但对太阳来说,它们却都在运动着。当一列火车经过车站时,我们就说这列火车相对车站而运动。但是对在火车上的旅客,可以认为车站是在与火车运行相反的方向相对火车而运动。所以,在描述物体是否运动时,观察者必须选择一个参照物,然后根据所选定的参照物来确定物体是否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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