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后判决,兼顾弱势方权益”的原则处理。
1、明确可分割的财产范围
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婚前财产、婚后遗嘱或赠与明确只归女方的财产、女方专用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拿出来分割。只有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
2、按优先级确定分割方式
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分割即可,只要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协商结果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会以平等分割为基础,优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存在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会直接判决该方少分或不分。
3、女方主动提离婚不会少分财产
这个拓展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谁先提离婚谁少分财产”,财产分割只和财产性质、一方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有关,和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哪怕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只要女方不存在转移财产、重婚家暴这类法定过错,也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Nv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