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1、我国离婚诉讼的裁判核心从来不是看被告是否同意离婚,而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后,当事人选择第二次起诉本身,就已经是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典型佐证,结合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第二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哪些特殊情况第二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也不会判离: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之后,双方仍然共同生活,甚至还有亲子互动、共同出行、孕育子女的情况,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仍有修复和好的可能,即便第二次起诉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另外如果配偶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且坚持不同意的,法院也不会判离。
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离标准,和第一次起诉本质一致,核心是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同时第二次起诉多了一层法定判离依据,就是上文提到的“判不准离后分居满一年”,只要符合这个条件,不管对方同不同意,法院都必须判离;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法院也会结合双方提交的出轨、家暴、长期性格不合分居等感情破裂的证据综合判断,多数情况下依然会准予离婚。
(BuTongYi)